想到老知青们前段时间对原主的照顾,苏茉准备给大家做顿好吃的。 这样的伙食,在这个年代,已经算了极好了。有大米粥,有肉,还能吃点甜,过年也差不多这样了。 有知青掀开另一口锅的锅盖,顿时惊呼出声:“大米粥!” 当然,吃的主要是粥和腊肉炒包菜,至于番茄,则被忽略了个彻底。 苏茉看也干不了什么,便铺好铺盖,准备睡觉。明天早点起床,去县城。 “在拔花生,快完了。听那些大婶们说,拔完花生,基本就是晾晒入库的事了,然后就等着交公粮了。”马小娟答。 偏偏大队长最看不得这种人,马小娟去请假就直接不批。若其他勤劳干活的知青去,他是会批的。 老知青们听了这话,心里妥帖不少。 而且秋收过后,马上就冬季了。如果新知青干不完活,那他们就没有多少工分,意味着他们也分不到多少粮食。 干是干了,但心里多少会有怨言的。如今苏茉懂事,拿出好东西来感谢他们,他们心里也舒服不少。 “你身体没事了吧?我本想请假去照顾你的,但大队长不让,说劳动要积极,真是气死我。”说起这个,马小娟就气愤,她还想着趁机偷偷懒呢。 知青点一共两口锅,平时大家也不是一起吃的,只是秋收时才一起。现在一口锅熬粥,还有一口锅可以炒菜。 “你说我要不要秋收完了,也去买点肉,请大家吃一顿。” 偏偏其他三位女知青,舍不得工分,都没说去照顾苏茉,大队长没办法,只得拜托陆长征偶尔去看看,反正卫生院有医生,医生应该会看顾的。 “乡下有时候也不错。”苏茉不欲多说,转了话题,“秋收应该快完了吧?你们现在在干什么?” 这时,马小娟刚好洗完澡回来,凑近苏茉,忽然疑惑道:“你擦了什么?好香。” 苏茉点头,“放了点白糖。” 好吃的自是不必说,也是精光的,就连糖水,也被几个男知青分了倒进粥里。 “行了,郑彩萍,人家请你吃肉,你咋意见那么多?赶紧吃饭吧,你不饿我们还饿呢。”赵国平斥道。 白糖早放也是有原因的,后世的白糖不仅颗粒小,颜色还雪白雪白的,这个时候的白糖,颗粒比较大,颜色还带着点淡黄色。为免被发现端倪,苏茉便早早把白糖撒上去了。 之前见她这么娇,以为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,想不到竟还有些可取之处。 “也行,那到时候合起来一起请。”马小娟应得干脆。 苏沫笑笑,没说话。为了能把青菜炒出肉味来,她在末世可没少研究厨艺,厨艺能不好么。 “对对对,开饭。”已经有知青回房拿了自己的饭盒。 苏茉坐了会儿,也回房了。 白糖苏茉放的早,等大家回来,早就融掉了,所以别人也没发觉。 “不是,他这个人不错的。” 这个时候农村还没通电,照明都是用煤油灯。苏茉她们的煤油灯是陈兰带的,只有一盏,煤油还是找老知青借的。 “什么?你是不是被胁迫了?”马小娟大惊,“我们可以一起去找公社领导,这是很正常的急救措施。” 马小娟不疑有他,她们一个房间,之前苏茉拿衣服的时候,她是看到过的,那些衣服一看就是进口货。 “那也不能跟他啊,若真嫁给他,以后说不定一辈子就在乡下了……” 她妈妈是医生,她是知道这是正常的急救措施的,只是这些愚昧的村民们不懂。 知青点目前一共11个知青,六男五女。大家暂时相处的都还不错,知青们也算团结,经常互相帮助。 “也没多少,估计也就有一斤多点吧。” 整个秋收下来,大家眼看着都瘦了一圈。 跟苏茉关系最好的马小娟,赶紧跑过去,开心的喊道:“苏茉,你回来啦?是做红烧肉吗?这么香。” 西红柿则生切了,然后在上面撒点白糖当凉拌。 “天呐,苏茉,你这是放了多少肉?”一位叫郑彩萍的老知青惊呼。 马小娟是苏茉的室友,还有一位,叫陈兰。 原主干活真的是倒数第一的那种,基本上每个人都帮她干过活。 吃完饭,大家都客气的感谢了苏茉一番,然后各自烧水洗漱回房休息去了。 大家同在知青点,新知青没粮食了,肯定会找老知青借。他们自己的也才勉强够吃,如果借了新知青,他们自己就熬不到下次分粮。 “要是条件允许的话,我觉得可以。毕竟我们这段时间,麻烦了老知青许多。”苏茉回。 苏茉拿出末世吃剩的那包大米,还剩个2斤左右,全都倒进盆里,然后又舀了两碗玉米碴子进去,准备熬个大米苞谷粥。 “一斤多你就一次性炒完了?”郑彩萍差点没尖叫起来,一副看败家子的眼神看着苏茉。 “我这不是看大家秋收都瘦了一圈,干脆做多点,让大家好好吃一顿嘛。” 然后又去外面的菜园子,摘了三个大包菜,几个西红柿,又从空间拿出一条大概一斤多点的腊肉,准备做个腊肉炒包菜。 “那成,那等秋收完了,我去供销社割点肉,再买点鸡蛋糕什么的,也请大家吃一顿。” 其实,老知青们也不是十分情愿帮新知青干活。 他可真是累惨了,做完自己的,还要帮别人干,真是操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