邻居告我儿子侵犯她女儿,可我儿子是条狗

邻居告我儿子侵犯她女儿,可我儿子是条狗

主角:张朵朵刘可乐
评分:10
分类:短篇
状态:连载中
更新时间:2026-07-11

精彩节选


但凡他们见过我儿子,就绝对不会把“侵犯”这种罪名安在他头上。 她说到这里,哭得几乎喘不过气,双手死死拽着衣角。 她哭得撕心裂肺,要多委屈有多委屈。 法庭上瞬间闹哄哄的,法官皱眉敲响了法槌,“肃静!既然双方各执一词,请各自提供相应证据。” 张朵朵对上我的目光,哽咽回答: 我和儿子搬家那天,张家母女见到的儿女只有我。 她示意张朵朵开口讲述当晚的遭遇。 “对啊,万一这狗是她临时抱来的呢?” 可当法官传唤我儿子到庭的时候,在场的人都傻眼了。 我笑道:“金毛的两岁相当于人类的十八岁,没毛病啊!” “我...我当然知道,我看见他的脸了!” “如果刘女士的儿子不是狗,那跳进黄河也不干净罪名了!” 看着疯癫的两人,我又甩出了一件监控录像。 闻言,陪审团群众皆义愤填膺,愤愤帮腔要严惩我儿子。 “我们被当枪使?明明是你儿子干了坏事还想狡辩!” 至此,法官再次敲响法槌,声音威严而坚定:“被告人张芬、张朵朵,犯诬告陷害罪、敲诈勒索罪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其行为已构成犯罪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三条、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!” 那些原本攻击我的声音此刻全都调转了枪口,直直砸向张芬母女和那位王律师。 法庭上,邻居张芬恶狠狠地瞪着我,恨不得把我扒皮抽筋。 张芬嘴唇哆嗦着:“不...这不可能,你的儿子怎么可能是条狗!” “这...这剧情反转得也太离谱了吧?” 我挑眉追问:“你怎么确定那个人是我儿子刘可乐?” 张芬则是条件反射地尖叫反驳:“你胡说八道什么!” 这下,张芬和张朵朵彻底慌了。 “畜生,这个刘可乐简直就是畜生!” 张朵朵头摇得像拨浪鼓,嘴里不停念叨着:“不,不可能...不是这样的!可乐哥哥不是狗,他就是个人!是个人啊!他真的侵犯了我......” 我嘲讽道:“各位,真相到底如何暂未判定,你们可别被人当枪使了。” 我查过这个王律师,张朵朵的这个案件,是她第一个接手的法律援助案件,据说胜诉后能给她带来不少名气和资源。 交谈间她听到我有个儿子时,笑容满面地介绍起自己的女儿张朵朵,连连称道这是缘分。 “可乐哥哥说我不脱衣服的话就掐死我...我害怕呜呜呜......” 张芬瘫坐在椅子上,依旧不敢相信这个事实:“姓刘的,这都是假的,一定是你伪造的!” 就连张朵朵的辩护律师也强作镇定地站出来,试图挽回局面:“法官大人,被告此举纯属诡辩,她完全可以临时找来一条狗假装自己儿子!” (全文完) 法槌落下的声音给了我和我的狗儿子一个公道。 “这...这不是一条狗吗?!” 我儿子刘可乐,从始至终就没在她们面前露过面。 \u003cdiv data-fanqie-type=\"pay_tag\"\u003c/div“什么情况?” 那天恰好我搬家,母女两见我很有钱,还有个年龄相当的“儿子”,于是我和我儿子成为了这个大冤种。 “刘阿姨,我求求你了,你就让可乐哥哥出来认罪,他都是个十八岁的成年人了,凭什么敢做不干当?我就是想要他认罪道歉,为什么这么难呢,难道你们真的要逼死我才会满意吗?” ...... 张芬强撑着镇定,声音却抖得不成样子:“你,你想怎么样?我们不是已经道歉了吗?” “站住!” 而我这个施害者的母亲,却冷血无情地看着。 我从儿子随身携带的小书包里拿出宠物登记证,上面清晰地印着它的照片、芯片编号,以及“刘可乐”这个名字,登记日期更是早在我们搬来这里之前的两年前。 陪审团群众的议论声越来越大。 “王律师,八字还没一撇呢,你就这么着急给我儿子定罪了?你作为律师,难道不知道法律讲究证据链完整吗?” 我没有继续跟他们扯皮,而是看向法官:“法官,原告的证词存在诸多矛盾与疑点,根本不足以佐证我儿子刘可乐侵害事实。” 律师的脸瞬间变得煞白,她慌忙捡起地上的文件,手指都在发抖:“这...这怎么可能...” 接着她看向我,劝诫道:“刘女士,事到如今你再怎么挣扎也没用,你儿子的犯的是大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,最高可判十年,至于你包庇罪,也将面临三年以下刑期!我劝你还是尽快让你儿子出来认罪自首,或许还能争取宽大处理!” 张朵朵哭得更凶了。 “可乐哥哥逼我脱衣服,我拼命摇头拒绝,他却直接抬手掐住了我的脖子,他说,他说狠如果我不顺从就掐死我......我太害怕了,无奈之下我只能屈服...呜呜呜...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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